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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体育官方网站药易购: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发布时间:2024-01-31 16:04:13点击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李燕飞女士。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所发行之股份。李燕飞女士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本次交易前,李燕飞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51.53%的股份。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原发行价格为27.50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实施了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本次发行价格为27.30元/股。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8,363,636股(含本数),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若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实施了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本次发行价格27.30元/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424,908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5、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燕飞女士,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7、发行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至限售期届满,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发行之股票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票亦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8、公司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从而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措施的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11、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2022年11月,杨亚、曹继军就其与发行人之间的股权投资合同纠纷向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5月24日,对方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发行人承担目标公司设立及运营成本等费用共计9,929.43万元,与此同时,发行人已经于2023年7月5日提起反诉,请求双倍返还诚意金1亿元。

  2022年年度,发行人收到对方提起的诉讼,因此将原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股权转让诚意金5,000万元重分类计入长期应收款。针对该未决诉讼,发行人及会计师已经分别沟通外部律师出具相关法律分析意见,目前尚无明显证据表明对方会胜诉,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截至本文件出具之日,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本案判决结果对发行人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该诉讼败诉或虽胜诉但对方可执行财产有限,将影响长期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发行人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或确认坏账损失;同时根据对方诉求或可能的不利判决结果,发行人可能被要求进一步赔偿对方损失,这些都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期后利润及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利润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对公司日常经营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7.90亿元、34.01亿元、39.69亿元和32.1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241.86万元、672.90万元、3,613.56万元和4,964.57万元,其中2021年净利润出现下滑,主要系由于受公共卫生事件、促销投入加大、市场拓展及研发投入加大等因素影响所致。2022年及2023年1-9月受公共卫生事件管控放开等影响,居民对公司所经营的感冒、祛痰镇咳、抗甲流类等毛利率较高的重点品种需求量大幅增加,同时前期促销及市场投入有助于客户黏性增加,发行人业绩有所提升。由于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不确定性和不持续性,同时如果未来公司出现加大促销、市场拓展、研发投入加大、未决诉讼败诉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形,都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出现波动甚至亏损。

  公司所处的医药流通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公司需要储备充足的存货以满足客户对药品品种齐全性和配送及时性的需求。另一方面,作为衔接上游医药制造企业和下游药品消费终端之间的医药流通服务商,公司主要通过购销差价来获取利润。在向上游企业采购时,为了获得更多的折扣和返利,公司会采用较高比例的预付款或现款现货的采购方式;而在将药品销售给下游客户时,通常会有一定的赊销信用期。因此,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同时因公司涉诉导致存在11,235.14万元的货币资金受限,虽然公司已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融资等方式对营运资金进行了补充,但如果下游客户发生信用违约、短期内银行对公司信贷政策发生变化或发生诉讼款项赔偿,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院外市场医药终端对医药产品的需求,具有品种繁杂、配送及时性要求高等显著特征,院外市场医药流通企业必须尽可能丰富品种类别、提升储备数量,以保证客户对品种齐全性和配送及时性的要求,因此通常保有较大规模的存货。而药品作为特殊商品,有效期的管控是医药流通企业存货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存规模随整体业务规模扩张而增加,基于公司良好的存货管理能力,公司存货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但是,较大的存货规模仍占用了公司大量流动资金,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如果不能有效地施行库存管理,尤其是有效期的管理,可能发生存货跌价、毁损及灭失等风险。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属于国家重点监管领域。新一轮的医疗体制改革以来,在医疗、医保、药品供应三大细分领域的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深层次的改变和影响了医药流通领域各类企业的生产经营。近年来,以“医药分开”、“分级诊疗”、“两票制”、“带量采购”为代表的一系列行业监管政策,为院外流通行业带来新的业务机会,肃清行业不规范行为,净化行业经营环境和竞争环境。同时,也加大了公司所面临的监管压力。未来,医改政策总体利好院外市场流通行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将加大监管压力、加剧行业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很好的把握医药流通行业政策发展的趋势,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较大风险,甚至带来公司业绩的波动。

  我国医药流通市场整体呈现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但持续提升的竞争格局,而院外市场医药流通行业市场化程度更高,竞争更为激烈。目前,行业中的领先企业在资金实力、管理运营效率、仓储配送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都在加大投入,行业竞争壁垒越来越显著。但是鉴于医药流通行业的巨大市场空间,各大互联网巨头、医药制造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等均在积极拓展药品流通业务、进军药品销售及物流领域,公司未来面临市场竞争压力进一步提升的风险。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61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80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98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药易购、合纵药易购、股份公司 指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指 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8,424,908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2022年利润分配调整前为8,363,636股(含本数))

  建行-广发趋势动力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趋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时代 指 四川易购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四川合时代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海南药易购、海南美迪康 指 海南药易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海南美迪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药易购电商 指 四川药易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成都药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本文件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

  《适用意见第18号》 指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医药流通 指 广义的“医药流通”是指医药产品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患者)的流转过程;而在医药产业链中,狭义的“医药流通”环节是连接上游医药生产厂家和药品零售终端客户的一项经营活动,主要是指药品流通企业从上游生产厂家采购药品,然后出售给医院、药店等零售终端客户的药品流通过程(本文件中非特别说明,“医药流通”均指狭义的医药流通)

  第一、第二、第三终端 指 按消费者直接接触到的销售终端环节,将医药市场药品销售分为三大销售终端,其中第一终端为二级及以上的医院,也称“医院市场”;第二终端为零售市场,包括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第三终端为新兴的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的广阔市场,包括公立医疗机构体系中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多以非公立性质存在的、同受国家卫健委监管的诊所;第二终端和第三终端也合称“院外市场”

  社区医药终端 指 第二终端的零售市场,包括连锁药店及其下属门店(含加盟店)和单体药店,公司主要的目标客户群体之一

  基层医疗机构 指 广义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非经特殊说明,基层医疗机构是指社会资本主导、按市场化方式经营并采购药品的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等,公司主要的目标客户群体之一

  商业分销 指 医药流通企业通过其他医药流通企业实现分销的业务形式,也称商业调拨

  MAH 指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指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药品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批件,并对药品质量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承担主要责任的制度

  非处方药、OTC药品 指 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ERP 指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实现对整个供应链的有效管理

  WMS 指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仓库管理系统,能够按照运作的业务规则和运算法则,对信息、资源、行为、存货和分销运作进行更完美地管理,使其最大化满足有效产出和精确性的要求,包括:收货、上架、补货、拣货、包装、发货

  注: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经营范围 批发药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以上项目经营项目与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商务服务业;仓储业;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95,666,682股,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李燕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537.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97%,同时李燕飞女士作为合森投资、合齐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合森投资、合齐投资间接控制公司8.60%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45.57%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跃武为李燕飞女士之配偶,在公司担任董事,持有公司3.45%的股份;李锦为李燕飞女士之胞弟,持有公司2.51%的股份。李燕飞女士,周跃武、李锦、合森投资、合齐投资为李燕飞女士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51.53%的股权。

  李燕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香港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身份证号码为211****,住所为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88号****号。自1995年起进入医药流通行业,一直专注于院外流通市场,于2007年4月创立四川合纵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统计局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F批发和零售业 F515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业、 F5126营养和保健品批发

  广义的“医药流通”是指医药产品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患者)的流转过程;而在医药产业链中,狭义的“医药流通”环节是连接上游医药生产厂家和药品零售终端客户的一项经营活动,主要是指药品流通企业从上游生产厂家采购药品,然后出售给医院、药店等零售终端客户的药品流通过程(本文件中非特别说明,“医药流通”均指狭义的医药流通)。

  国家卫健委 主管部门 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制定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监督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药品质量安全,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主管部门 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业和医疗费用等;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药店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管理,医保店的准入及审核;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药店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管理,医保店的准入及审核

  商务部 主管部门 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国家发改委 主管部门 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项目立项备案及审批,对医药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行业协会 推进医药流通行业自律,规范和完善行规行约,推进行业规范经营、诚信服务,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

  1 药品经营管理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修订

  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修正

  10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6年

  11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0年

  12 药品经营许可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修订

  13 食品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修正

  14 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修正

  15 医疗器械经营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21年修订

  16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

  17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

  18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年

  19 零售药店管理 《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商务部 2018年

  20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

  21 药品定价管理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七部委 2015年

  该规划提出,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并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需要全面提升药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服务能力、流通效率和质量安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开展以下工作内容:

  加快对药品流通行业的创新科技赋能、城乡地区均衡覆盖,完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到2025年,药品流通行业与我国新发展阶段人民健康需要相适应,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覆盖城乡、布局均衡、协同发展、安全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更加完善。培育形成1-3家超五千亿元、5-10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以公司为代表的院外市场医药流通综合服务企业,将服务下沉至基层医疗机构,有力的支持了国家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规划;在区域内率先引入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大幅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2017〕13号)

  该文件鼓励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打破医药产品市场分割、地方保护,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同时对医药流通领域的不规范情形进行严厉的打击,如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该政策一方面有利于以公司为代表的地方流通企业进行跨区域布局与整合;另一方面,随着对不规范流通行为的打击,出清了部分违法违规企业,净化了行业的经营环境与竞争环境。

  (3)“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分级诊疗”、“处方外流”等医疗体制改革热点政策

  自2009年推行医疗体制改革以来,“医药分开”一直是核心内容之一,近年探索出的“取消药品加成”、“分级诊疗”、“处方外流”等改革方向逐渐得到明确、强化,院外市场承载着公立医院改革推动的流出,形成千亿级的市场增量空间,院外医药流通行业将迎来发展黄金期。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2017年9月,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药房从利润中心变为成本中心,在医药分开的大背景下,“处方外流”已成大势所趋。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医疗联合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再次强调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还提出要“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一站式结算”等利于“处方外流”的具体措施。

  “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将部分患者从等级医院转移至基层医疗机构,增加其用药需求;同时,“处方外流”将扩大社区医药终端的市场容量。“分级诊疗”与“处方外流”的实施,将加速药品销售的市场重心由医院市场向院外市场转移。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指出,“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将上市许可(药品批准文号)持有人与生产企业相分离,即使自己没有生产条件,也可委托其他生产企业生产。

  对于医药经销商而言,可以通过与医药研发公司合作持有药品批文,极大程度地提升了企业自主配置资源的自由度。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以及人口结构的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全球医疗和药品市场持续增长。根据IQVIA年度数据,2019年-2027年,全球药品市场规模在较高基数的情况下,未来将以每年3%–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2027年预计将达到1.9万亿美元。

  从市场分布情况来看,全球药品市场仍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为主,但其增长速度趋缓。此外,得益于人口驱动的销量增长和产品结构向更昂贵产品的转变,拉丁美洲、亚太、非洲和中东国家的药品销量预计将增长10%以上,而支出将增长30%以上。同时,中国作为全球医药支出第二大国,未来五年内药品总销量将增长8%,销售收入将增长19%,增幅较前几年放缓,但通过医保目录扩大新药的可及性仍将是促进增长的关键。到2027年,中国市场预计将超过1,940亿美元,在未来五年中将增加近300亿美元。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居民对于医疗保健消费的不断增加,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2017年至2022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由20,016亿元增长至27,516亿元,增幅达37.47%。

  国内医药流通市场区域分割特征显著,一方面,由于运输半径的限制以及制药企业授权代理制度的影响,形成了以地区市场分割经营为主的市场格局;另一方面,不同的地区在用药习惯、地方监管政策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公司目前主要的经营区域是以四川省为主的西南区域。在人口数量、健康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下,该区域也是国内医药流通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四川省药品需求量呈现阶段性快速增长趋势,根据商务部《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2年四川省药品销售总额为 1,270.84亿元,排在全国第9名,四川省医药市场整体规模持续增长,为发行人未来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医药终端销售市场格局的变化带动了上游流通行业格局的调整。结合发达国家成熟的药品流通市场结构特征,以及我国医药市场发展的趋势和医疗体制改革系列政策的引导,药品流通市场格局正逐步由医院市场向院外市场转移。

  从美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经验来看,以连锁药店、独立药店为代表的院外市场药品终端为最大的药品消费终端。

  目前医院市场依然是我国药品零售市场的核心,但受医疗体制改革新政下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两票制、分级诊疗等一系列政策影响,未来医院市场的发展会继续受限,规模占比将进一步下降;而院外市场则将呈现增速加速上升的趋势,产业结构将不断调整。

  根据米思开智数据,从药品终端销售渠道来看,2022年零售药店药品终端销售额为5,209亿元,同比增速为9.1%,成为三大终端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终端市场。2022年,公立医院作为中国第一大药品销售终端市场,占比由2019年的66.6%下降至61.8%;零售药店终端占比由 2019年的23.4%提升至 2022年的29.0%,上涨 5.6个百分点。受限制药占比、取消药品加成、控制辅助用药等一系列医改政策影响,在处方药外流加速推进的趋势下,以药店零售渠道为主的院外市场占比有望持续提升。

  自成立以来,合纵药易购专注于医药流通领域的院外市场服务,契合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销售规模也实现了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速度。2020-2022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由27.90亿元增长至39.7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28%。未来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夯实自身实力,有望保持强劲且持续的增长动能。

  院外市场药品流通行业的上游为医药制造企业,下游为广大的社区医药终端和基层医疗机构。

  目前,无论是美国以原研药为主的市场,还是我国以仿制药为主的市场,医药制造企业数量众多,但每家企业仅拥有为数不多的优势品种,即上游的个别主体优势突出,但总体较为分散。截至2022年底,我国医药制造业企业数量已达8,337家,共有国产、进口药品批准文号数量逾15.56万个,平均每家制药企业仅20个品种左右。

  与此同时,下游的院外药品销售终端则更为分散,且单个主体对药品品种数量的需求很大,最少也需要配备2,000至3,000个品种。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数据(2022年)》,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0.67万家,下辖门店36.0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6.3万家,零售药店总数达62.3万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2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8.0万个,其中诊所和医务室32.1万个。

  在上述产业链格局下,任何单一的医药制造企业都无法仅凭自有的优势品种就能满足下游医药终端对品种齐全度的需求,下游医药终端也注定无法直接向上千家制药企业分别采购。而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在品种资源汇聚、购销渠道建设、交易撮合和物流配送等方面的优势,将有效切中上下游供求关系不平衡的痛点,凸显其作为医药流通大平台的中心价值。

  院外市场的终端用户基数庞大、但单个主体规模小,相应的该细分行业内的流通企业数量众多且普遍规模偏小,行业集中度低,鲜见全国性或跨区域性的寡头企业。

  目前,A股共有20余家医药流通类上市公司,除发行人外,其他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于商业分销和医院配送,尚未有专门或主要聚焦于院外市场流通业务的其他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国药控股(含国药一致)华润医药上海医药九州通等企业 国药控股(含国药一致)华润医药上海医药九州通中国医药南京医药海王生物同济堂等企业 国药股份(北京)华东医药(浙江)重药控股(重庆)瑞康医药(山东)英特集团(浙江)嘉事堂(北京)柳州医药(广西)鹭燕医药(福建)人民同泰(黑龙江)浙江震元(浙江)天圣制药(重庆)华通医药(浙江)等企业

  以美国为例的成熟药品流通市场,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颇高。美国市场主要集中于三大公司:麦肯森(McKessen)、美源伯根(AmerisourceBergen Corp,ABC)以及卡迪那(Cardinal Health),经过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并购潮,三巨头如今占有了美国药品流通市场超过90%的份额,且年销售规模均超过了千亿美元。

  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已然呈现出集中度不断提升的趋势,国家政策也鼓励和引导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具体目标,“培育形成一批网络覆盖全国、集约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

  以合纵药易购为代表的院外市场医药流通行业区域性新兴龙头企业,若借助资本力量实现跨越式发展,将迎来行业整合、形成规模效应的机会。

  零售连锁化率的逐步提升是药品零售行业的必然发展趋势,发达国家成熟药品流通市场已经呈现出这一市场格局,我国也已呈现出相同的趋势,且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

  连锁化率的提升有助于零售连锁企业做大做强,但同时也对其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运营管理能力等提出较高要求。从行业分工的角度,零售连锁企业更需要将主要精力放在销售管理方面,除部分品种直接向制药企业采购外,更多的还是向医药流通企业采购,以满足其对品种齐全性和配送及时性的要求。尽管大型连锁企业对于控制采购成本有着更为强烈的要求,但同时也将促进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快速形成规模效应,实现优势互补。

  对于以药易购为代表的院外市场医药流通企业,目前着力于充分发挥自身在品种资源、上游供应商渠道、物流配送及增值服务等多方面的优势,加强与零售连锁企业的合作,通过集中销售快速做大业务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将对零售连锁的销售作为公司的战略重心之一,销售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截至目前已覆盖四川省内80%以上的零售连锁企业。

  尽管我国零售连锁化率得以逐步提升,国家政策也鼓励和引导资本力量推进行业并购整合。但是连锁化率的提升速度较缓,从2006年的38.13%增长至2022年的57.80%,16年间仅提升19%,且仍有26.3万家单体药店的存量。此外,结合我国医药零售行业普遍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形式存在的夫妻店、家族店等现状,预计我国单体药店仍将长期存在。这些单体药店连同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构成基数庞大的医药零售终端,形成院外市场流通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

  对于院外流通企业而言,服务下沉终端、为终端赋能是必然的战略选择。一旦形成对广大院外医药终端的广域覆盖和深度赋能,实现销售规模增长、市场份额提升的同时,将打造对于上游医药制造企业极具吸引力的销售平台。院外流通企业可凭借这一无可替代的优势,增强对上游制药企业的影响力,如在获取行业领先的制药企业及其优势品种的代理或经销资格方面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在采购定价和结算方式方面拥有更强的议价能力等。

  报告期内,药易购实现对四川省内院外终端覆盖率的快速提升,得益于此,公司赢得了更多优秀制药企业的青睐,工业直采规模逐年上升,争取更多采购返利政策支持的同时,充分运用供应商授予的商业信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生物医药行业对药械安全与质量的特殊要求,使行业在数字化方面比较谨慎。据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的统计,一半以上医药企业仍处于单点信息化、数字化覆盖状态,系统间集成度较低,仍有26%的医药制造企业处于数字化起步阶段。

  随着中国生物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一方面,医药企业需要不断创新,拉近国际差距,另外一方面,诸如带量采购、分级诊疗、两票制、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等一系列政策的推进与落地,逐渐影响和改变了行业竞争格局,医药行业激烈的内部竞争,集采政策对企业利润空间的挤压,倒逼医药流通企业探索如何降本增效以实现长效发展。

  在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影响下,医药终端的消费习惯逐步向线G、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生物医药行业各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技术在医药产业的探索,“互联网+医疗”在中国发展迅速,并逐步覆盖线上咨询、远程医疗、线上药店、临床数字化信息采集及互联网医院等多个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优质互联网属性企业、持续进行传统的医药流通业务与新兴的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结合的研发投入,布局医药产业数智化发展战略。公司致力于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不断提升全渠道、全场景服务能力,为客户带去高效购药体验和便捷的健康服务,成为数智医药大健康生态领导者。

  综上所述,院外市场上下游的散点分布将催生中间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提升和规模化经营;零售连锁化率提升有助于药品流通企业迅速做大销售规模,单体药店的长期存在将保证巨大的市场空间;“终端为王”的战略将增强流通企业对上游制药企业的影响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将显著提升供应链服务效率,通过赋能下游终端客户实现业绩的快速增长。以药易购为代表的院外流通企业将面临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有利的发展趋势。

  面对院外市场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有利的发展趋势,如何从数量众多的医药流通企业中成功突围、做大做强,是院外流通企业面临的当务之急。

  对手类型 医院配送和商业调拨为主的大型商业企业 区域性中型商业企业 第三方平台 互联网基因的自营电商平台

  代表性企业 国药控股、华润医药、九州通及其区域子公司、四川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等 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四川贝尔康医药有限公司、四川粤通医药有限公司、四川龙一医药有限公司等 广州速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药师帮)、成都药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药品终端网) 武汉本初子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小药药)

  企业定位和经营特征 以医院配送和商业调拨为主,掌握较多的工业渠道及品种资源 兼营医院配送、商业分销和院外终端纯销业务,仓储及物流投入有限 依靠风险资本快速扩张,不以进销差价为盈利来源 依靠风险资本快速扩张

  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占据整个医药流通市场的主要份额,该等公司经营规模庞大,并掌握了大量的工业渠道及品种资源,但主要集中于医院配送和商业调拨业务,并未在院外市场终端纯销业务方面投入大量资源和精力,现阶段并不构成公司的直接竞争对手,反而是以其丰富的品种资源优势和较强的分销能力成为公司重要的合作伙伴。

  受医疗体制改革下一系列利好院外市场政策的影响,不排除上述龙头企业向院外市场转移的可能。但是,院外市场终端纯销业务与医院配送业务和商业分销业务存在巨大差异,院外市场更加市场化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单个客户规模、特定需求等多个方面的差异化都将对其构成无形门槛。

  区域性中型商业企业大多兼营医院配送业务、商业分销业务和院外市场终端纯销业务,少数企业如四川龙一医药有限公司专注于对零售连锁企业的配送服务。

  公司一方面与该等企业在商业分销业务方面建立业务合作,另一方面在终端纯销业务领域形成直接竞争关系,但是公司在医药电商、仓储及物流、综合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投入更早、投入规模更大,并由此形成了在终端覆盖率、市场影响力和业务规模上的领先优势。

  “第三方平台”即医药流通企业领域的“淘宝模式”,近年在资本的追捧下快速扩张,吸引了众多的医药商业公司进驻,品种丰富。有别于传统的医药流通企业以进销差价为主的盈利模式,第三方平台旨在打造大平台、聚拢大流量,寻求在服务、广告等方面变现。

  同时市场上也存在着具备互联网基因的创业公司跨界进驻医药流通行业开展B2B业务,以武汉本初子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湖北小药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典型代表。依靠风险资本的持续投入和互联网企业的经营模式快速扩张,较短时间内在数十个省份全面铺开。

  相较于该等新兴互联网医药公司,合纵药易购的“医药+互联网”模式是建立在既有的医药商业公司的品种资源和仓储物流设施基础之上,总体发展进程更为稳健。

  下游药品零售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是零售连锁化率的提高及零售连锁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如前所述,这一趋势下所产生的大型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强强联合,能够助推药品流通企业快速形成规模效应。同时,大量存在的中小型零售连锁企业仍亟待医药流通企业为其提供品种齐全度和配送及时性的综合服务。

  除医药行业内的竞争外,院外流通企业还面临来自医药行业外的挑战,尤其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开拓医药配送业务。

  鉴于医药流通行业的巨大市场空间,以中国邮政、顺丰、京东、DHL(德国敦豪航空货运公司)等第三方物流相继介入药品配送业务,该等物流巨头集合资金优势和物流管理优势强势冲击,将加剧院外流通行业的市场竞争。但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优势主要集中于仓储物流环节,而药品作为专业性极强的流通产品,更强调对医药品种的管理、对上游渠道资源的整合和对下游医药终端的服务,且院外市场的仓储物流更加注重对零散药品的拆解、包装和配送。这些要求对于传统物流企业而言并非短期内能够完成的任务,且会在运营管理、人才培养、成本管理等方面临不小的挑战。以美国市场为例,第三方物流企业巨头UPS也并未取代McKessen为代表的医药流通巨头,而是有所分工。

  总体而言,由于上游医药工业占有品种,互联网企业占有流量入口,其参与医药B2B行业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对发行人及行业内大型流通企业构成了直接竞争压力。但是,医药流通行业需要有很强的产业经验积累和铺垫,目前全国范围仍然有1万多家医药商业公司,市场容量和竞争空间仍然足够。

  面对上述竞争和挑战,院外市场药品流通企业应从以下方面发力,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传统医药流通业务与新兴电子商务技术的有效结合,能够帮助药品流通企业显著提高运营效率,同时也能为终端用户提供便捷的采购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国家“互联网+”政策的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消费者“大健康”理念的形成、网络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为医药电商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市场和技术环境,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

  医药电商是拓展终端客户覆盖率和提高成交效率的重要手段,而仓储吞吐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则是决定药品流通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在“终端为王”的战略前提下,如何能够有效满足各类型医药终端的全方位需求成为重中之重。院外流通企业应充分发挥自身药品管理优势和现代物流技术优势,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由传统单一的配送商逐步转向医药流通综合服务商的战略转型。例如,提高品种齐全度、满足一站式采购便捷性,提高直配比例、满足配送及时性,提供包括品种管理、营销策划、员工培训、系统升级、GSP规范管理等全方位的服务,充分为其赋能的同时,提升其对公司的黏性,提高公司对院外终端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

  公司通过“医药流通+互联网”的方式,实现了传统的医药流通与新兴的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有效结合,为终端用户提供了便捷的采购体验,大幅提高成交效率,同时也成为公司快速拓展终端客户的有效手段,实现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张。药易购电商平台自成立以来先后获得了包括“最具影响力医药电商品牌”“最具投资价值医药电商企业”“中国医药商业百强企业”等多个行业奖项,获得了广泛好评。

  在技术研发及增值服务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健康管理、智能仓储、大数据、AI算法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凝聚以算法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系统架构师为核心的技术团队,筑牢技术驱动企业前进的发展基础。公司旨在打造领先行业的智能决策引擎等核心驱动模块,对数智供应链、数智零售、数智决策及数智电商等板块持续创新与升级。该技术中心的建立也促进了对原有医药电商服务进行升级,为全国的连锁、单体药店和诊所深度赋能,提供技术支持及标准化服务,提升传统药店客户精细化运营能力,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全面的健康管理和服务。

  2022年,公司在数智化信息技术、医药电商、新零售、C端新兴流量、新工业、医疗资源、批文持有及IP打造等领域加大投入力度,对于医药流通领域进行深度矩阵布局,进一步加强供应链优势。

  在品种资源、品类管理以及上下游渠道方面,针对院外市场医药终端丰富的用药需求,以及公司自身及下游医药终端客户的盈利诉求,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医药品种管理体系并持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取得1,800多家制药企业11,000余个医药品种的全国或区域代理、经销资格,此外还与近1,000多家医药商业企业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经营的医药类产品数量约23,000余种,覆盖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食品和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及非药品等多个类别,能有效满足院外医药终端常见病患的药品采购需求,为终端客户在公司进行一站式采购奠定了基础,丰富完善的品种覆盖成为公司提升终端客户黏性及单客采购量的重要手段。

  在提供高效的仓储及物流与全方位、多层次的医药流通服务方面,公司自建专业运输车队,建立高效灵活的配送机制,以核心城市成都作为物流配送中心,形成了覆盖全川大部分地区的自有物流配送能力;公司还通过自建现代化智能仓库并对信息化平台进行持续改进,上线了智能化仓储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了仓库管理,合理控制药品储存规模、提高仓储利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使得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还配置了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了采购、运输、仓储、配送、客户管理等多个环节,实现了药品信息流、实物流、资金流的统一,在提高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准时、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区域内院外市场的领先优势。

  针对众多单体药店、中小型医药连锁企业在连锁经营、品类管理、客户拓展等方面普遍存在经验匮乏、竞争力不足的市场现状,公司持续不断地提升、完善自身服务体系,采取加盟服务等模式,帮助医药终端药店及企业提升竞争实力和经营能力,增强客户黏性,实现合作共赢;同时,借助新兴的互联网手段,借鉴新零售模式的成功经验,为单体药店、中小型医药连锁企业等医药终端开拓获客渠道,创新获客方式,提升客单价。

  公司在四川地区具有突出的市场地位和知名度,但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区域性特征明显,如果四川市场出现需求增速放缓的情形,将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以存货、预付款项为主的流动资金需求,和以仓储物流设施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是制约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因素。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要资金均来自于公司盈利积累及银行借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速度和质量。更丰富的融资渠道、更充裕的资金将使得公司在与上下游的商务谈判中居于有利地位,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增强盈利能力。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院外市场”的医药流通服务提供商。公司通过组织人才体系发展、医药加科技、自营加赋能、平台加生态的发展理念,在工业、商业、终端和消费者等多端持续发力,升级了以供应链服务平台为核心的SBBC医药生态体系,逐步减少院外市场中间流通环节,为广大的社区医药终端和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医药流通及其他赋能服务。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涵盖医药B2B电商、医药批发、医药零售、新工业模式、智能物流、医疗新媒体矩阵,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于西南、华南及华北等区域。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数智化赋能、互联网医疗及健康服务、健康新媒体、B2C互联网零售药店,健康投资管理等其他板块。

  近年来,发行人不断在药品生产批文、医药电商、新零售、C端新兴流量、医疗资源及IP打造等方面探索,开拓业务全新增长点。

  从发行人品种结构布局来看,在新工业板块,公司已建立起自有品牌矩阵,形成了覆盖九大品类32个子类的零售终端优势品种体系,并与全国29家上市公司及百强品牌工业达成战略合作,自有品牌产品近200个,其中全国独家品种十余个,推动终端客户共同发展。此外,公司通过和全国创新型药品研发机构合作,进行药品委托研发及注册申报,所研品种部分已进入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审评审批阶段。

  综上,发行人一直专注于院外全渠道医药流通服务,坚持“医药+科技,平台+生态,自营+赋能”的发展理念,不断发展合作伙伴阵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行业影响力。

  针对院外市场医药终端丰富的用药需求,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医药品种管理体系并持续优化。目前公司经营的医药类产品数量约23,000余种,覆盖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药材、食品和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及非药品及其他等多个类别,充分满足院外市场终端客户的品种需求。

  同时,公司近年来重点打造健康融媒矩阵,下属控股子公司精诚名医以建设健康领域全生态新媒体矩阵为核心抓手,开展健康品牌的塑造和传播,全面构建“医疗健康IP矩阵”。目前已覆盖人民日报客户端、红星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平台、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百家号、搜狐健康、抖音、小红书等多个流量平台,矩阵用户超过300万。在品牌活动推广方面,与全省多个学科协会形成战略合作,开创了“院长论道”、“科主任大讲堂”、“对话·医院掌门人”、“城市医学名片”等多个栏目IP来传播权威科普知识。

  一方面,发行人利用在院外市场医药流通行业积累的丰富经验,掌握和挖掘区域内终端客户的用药需求,形成特有的品种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通过大数据形成科学决策机制,制定品种采购计划。

  另一方面,发行人依靠自身广域的终端覆盖数量,增强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结合品种数据库数据优势、优势及渠道整合能力,实现品种采购计划的落地。

  公司建有供应商评价与档案管理制度,与质量优良、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确保采购质量、降低整体采购成本。

  根据供应商及采购渠道的属性,公司的采购渠道分为“工业直采(包括独家代理和一级经销)”、“协议分销”和“市场比价”,不同采购渠道的具体情况如下:

  工业直采 医药制造企业,或其控制的、指定的医药商业企业 达到较大采购规模的主要品种,公司直接向制药企业或其控制的、指定的商业企业采购,通常会约定采购返利政策;根据销售授权是否具有排他性,进一步区分为“独家代理”和“一级经销”,前者即代理商拥有区域内具有排他性的独家销售权,通常享有一定的定价权和更高的盈利空间;后者则有多个并列的一级经销商

  协议分销 医药商业企业 达到一定采购规模的品种,公司向取得代理或经销资格的商业企业采购,且同时会同生产厂家签订三方分销协议,通常会约定采购返利政策

  市场比价 医药商业企业 作为一种重要的补充采购渠道和形式,丰富了公司的品种结构,提高了采购的灵活性,充分的市场比价能够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三种主要采购渠道中,“工业直采”大多直接向医药制造企业采购;而“协议分销”和“市场比价”同为向其他医药商业企业采购,但两者存在以下差异:

  ①渠道性质及协议主体不同。“协议分销”模式下,公司会与生产厂家、商业供应商(一级经销商)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公司间接与生产厂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负有维护流通秩序、保持价格稳定的义务,以此锁定更稳定的采购渠道;“市场比价”模式下,公司只与商业供应商签订协议,不与生产厂家产生业务合作关系,但拥有更灵活的运作空间;

  ②协议形式和内容不同。“协议分销”模式下,通常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生产厂家授予公司在约定区域和期限内指定品种的二级经销权,并约定年度合作目标、指定价格或定价原则、返利政策(如有),且通常要求公司必须保证不低于约定的库存量以保证区域内配送的及时性;“市场比价”模式下,不签订年度协议,仅产生交易需求时通过多种比价手段选择合作方,签订单笔订单,迅速达成交易;

  ③定价依据不同。“协议分销”模式下,公司遵守生产厂家的定价规则,受生产厂家价格体系的保护和约束;“市场比价”模式下,公司可根据市场竞争情况灵活定价。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终端纯销、商业分销、医药零售、医药工业和其他增值服务业务。此外,公司依托于新兴的医药电商(B2B)渠道,作为拓展终端纯销业务的重要手段。

  终端纯销业务是指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直接向社区医药终端和基层医疗机构销售医药类产品,同时提供医药配送及相关增值服务。

  公司以单体药店为主要目标进入终端领域,后逐步增加对各类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连锁药店的覆盖。报告期内,公司依靠不断丰富的采购渠道和药品种类,借助创新的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加上高效的仓储物流体系,终端纯销业务进入高速发展期,销售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终端纯销业务主要通过医药电商平台开展。公司的医药电商平台以社区医药终端和基层医疗机构为主要销售对象,也包括少量的医药商业公司。由于公司定位于院外市场的医药流通综合服务,而院外市场的医药终端具有客户数量多、采购频次高、单次交易量小等显著特征,电商业务模式显著提升服务半径和成交效率,高度契合院外市场流通行业。

  公司医药电商的日常销售方式为通过合纵药易购电商平台,为药店、诊所等终端客户提供在线完成药品筛选、下单、支付、收货的全流程药品销售服务。

  医药电子商务是传统医药流通业务与新兴互联网经济结合的产物,以创新的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为基础建立覆盖整个医药购销过程的线上市场,既是公司快速拓展终端覆盖率的重要方式,同时也为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采购体验,提高药品流通效率、降低药品流通成本。

  商业分销业务是指通过其他医药商业企业实现分销的业务形式,包括:大中型医药流通企业之间就各自的优势品种资源相互交易,大中型医药流通企业向中小型、尤其是位于中小城市的医药商业企业进行分销。

  商业分销模式下会导致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发生,此为医药流通行业的惯例。医药制造企业通常采用代理和经销的授权销售模式,一定区域范围内仅有一家医药商业企业享有独家代理资格、或少数几家作为一级经销商,相应地形成了该等医药商业企业在区域内的采购渠道优势、品种优势。为充分满足下游医药终端客户对品种齐全性的需求,基于市场化的运作原理,形成了医药商业公司之间品种交互的业务形态,即互为客户和供应商。

  公司与部分互有购销对象存在少量的品种重叠,主要系两家医药商业企业在不同时间段就同一规格的产品进行调货以满足临时销售需求,不存在超出客户经营规模及正常存货需求的囤货行为,不存在就相同产品大规模互相购销以虚增收入的情形,公司与互有购销对象之间均独立进行结算。

  医药零售业务是指公司以线上线下直营门店及电商网站直接向C端消费者销售药品并提供服务。布局医药零售行业是公司发展成为综合性医药流通企业的重要战略选择,一方面公司由传统的分销及纯销业务延伸至医药零售领域,一旦形成成熟的连锁体系和自主品牌,可获取零售端更高的毛利空间;另一方面,医药零售业务有助于公司深入终端市场,及时掌握市场最新动向,提高终端纯销业务决策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公司将连锁公司作为单体药店加盟的平台,与公司的终端纯销业务形成协同效应。

  鉴于国家对中医药产业的重大扶持力度,以及中医药产品的巨大市场空间和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设立合纵中药公司,并引入具备相关行业背景和资源优势的专业人才,开展中药饮片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后结合合纵中药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公司于2023年7月对外转让该子公司80%股权,合纵中药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

  公司的主要终端客户为众多单体药店、诊所及中小型医药连锁企业等,其在经营管理、客户拓展、盈利等方面普遍存在经验匮乏、竞争力不足的市场现状。公司通过传统的管理咨询服务和新兴的新零售模式、数智化赋能、C端流量运营等方式为广大医药终端提供增值服务,培育下游终端客户,提升其经营能力,从而提高终端客户的黏性,最终实现销售收入增长。

  此外,公司通过建设与SBBC健康产业互联网生态体系相匹配的技术平台,设立了工业赋能领航计划,基于公司在下游渠道的广度和深度AG体育官方网站,利用公司自有智能物流平台,以智能化中台为技术平台,为各类型工业企业提供包括渠道研究分析、市场进入服务、产品推广服务、产品宣传服务、渠道智能铺货、市场实时反馈等渠道市场闭环推广服务,进一步深化了与医药上游企业的合作。

  作为医药流通企业,物流配送能力作为必备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构成公司业务的重要一环。行业通行的物流配送方式包括自行配送(直配)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尤其是对四川省内终端客户的覆盖率日益提高,为满足客户对配送及时性的迫切需求,提升公司的终端服务能力,公司自建直配物流体系并设立全资子公司药易达物流独立运营。除了直配和少数就近的客户自行上门提货外,基于成本效益原则考虑,省内其他地区以及大部分省外地区,均采用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方式,公司合作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既包括国内知名的大型物流企业,又有区域内的专业物流公司,能够充分保证公司直配之外的物流配送需求。

  作为医药流通企业,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库房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必备硬件设施,也是GSP规定的监管重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医药流通企业与仓储相关的各环节均做出详细的规范性要求:

  公司根据GSP规定设立了符合要求的库房,并按规定分别设置了阴凉库、冷藏库和医疗器械库、中药材库、中药饮片库等,按色标管理要求执行货位管理,配备制冷空调和加湿器以保证温度、湿度达到指定储存条件。公司配备了WMS系统,实现覆盖仓库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保证了货物管理的准确性、提高了库房管理的效率。

  作为医药流通企业,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于产品的进销差价。进销差价可进一步区分为当期实现的利润和随后实现的返利,前者是指当期销售价格高于采购成本的部分,后者是指供应商为保证价格稳定、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当经销商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约定的销售量或采购任务后给予的奖励。返利是医药制造企业惯用的激励机制,其实质是进销差价的组成部分,构成医药流通企业销售毛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于2021年上半年组建技术中心,凝聚了一批以大数据、AI智能、算法、系统架构师为核心的技术研发团队,作为公司的内部研发平台。

  公司在研发方面以自主研发为主,通过搭建技术团队,构建了完善技术研发制度和奖励机制,围绕既有的核心技术,发挥技术与研发优势,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相关平台的研发与升级。

  此外,为了利用MAH政策优势,发展自有贴牌产品阵营,公司加大与上游制药企业的合作广度和深度,加强研发投入力度。通过委外研发的方式,与上游制药企业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为公司培育相关药品批文。

  公司在新工业模式上不断探索,从MAH、OEM/ODM、CRO各板块多维度持续发力,先后成立了数智大健康新工业生态平台(金沛方)、药品批文持有平台(合纵泽辉),同时通过与全国创新型药品研发机构合作,进行药品委托研发及注册申报。

  在提供数智化赋能的增值服务方面,公司依托自有技术研发中心已完成了健康产业互联网生态系统整体建设。在业务系统方面,完成了商业B2B电商系统、商业批发ERP系统、商业SCRM系统、零售连锁ERP系统、聚合零售中台系统、诊所HIS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增值服务;在数智服务方面,提供了智能对码、智能推荐、智能入库、智能标价、智能选品、联合用药、药事服务等。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精诚名医,构建了线上健康融媒体矩阵,运用短视频、直播、图文等多形态传播方式,形成有力的多维度新媒体平台传播载体。随着新一代健康流量时代的开启,专业医学科普成为短视频平台用户的刚需,科普正在向线上问诊、健康管理等长尾需求延伸。公司以内外媒介资源整合为服务手段,为健康界的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整合营销服务,不断孵化具有影响力的品牌IP,提升行业口碑。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作为仓储和办公场所的自有房屋建筑物和用于配送的车辆等。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所有权人 建筑面积(m2) 规划用途 房屋坐落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46号 发行人 106.41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1301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2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47号 发行人 94.66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1302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3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48号 发行人 91.99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1303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4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49号 发行人 106.41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1304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5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50号 发行人 110.65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1305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6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51号 发行人 107.75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1306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7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52号 发行人 106.41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1307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8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55号 发行人 94.49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1308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9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 发行人 91.96 商务金融用地/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

  权第0236656号 办公 1309号 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10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57号 发行人 106.41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1310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11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60号 发行人 110.65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1311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12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61号 发行人 107.75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3层1312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13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62号 发行人 106.41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1401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14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64号 发行人 94.66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1402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15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65号 发行人 91.99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1403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16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66号 发行人 106.41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1404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17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67号 发行人 110.65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1405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18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 权第0236668号 发行人 107.75 商务金融用地/ 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 1406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 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19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70号 发行人 106.41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1407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20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74号 发行人 94.49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1408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21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73号 发行人 91.96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1409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22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75号 发行人 106.41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1410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23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76号 发行人 110.65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1411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24 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36680号 发行人 107.75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14层1412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000万元抵押担保

  25 川(2018)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07162号 合时代 68.57 工业用地 温江区天府金府路中段51号6栋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成都银行沙湾支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400万元抵押担保

  26 川(2018)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07163号 合时代 14,928.75 工业用地/厂房 温江区天府金府路中段51号7栋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成都银行沙湾支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400万元抵押担保

  27 川(2018)温江区不动产 合时代 3,678.30 工业用地/仓储 温江区天府金府路中段51号8栋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成都银行沙湾

  28 川(2018)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07165号 合时代 11,507.25 工业用地/仓储 温江区天府金府路中段51号9栋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成都银行沙湾支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400万元抵押担保

  29 川(2018)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07166号 合时代 20.52 工业用地 温江区天府金府路中段51号10栋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成都银行沙湾支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400万元抵押担保

  30 川(2018)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07167号 合时代 20.52 工业用地 温江区天府金府路中段51号11栋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成都银行沙湾支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400万元抵押担保

  31 川(2018)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07157号 合时代 3,596.85 工业用地/办公 温江区天府金府路中段51号1栋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成都银行沙湾支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400万元抵押担保

  32 川(2018)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07158号 合时代 71.55 工业用地 温江区天府金府路中段51号2栋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成都银行沙湾支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400万元抵押担保

  33 川(2022)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27463号 合时代 11,623.53 工业用地/库房、工业用地/厂房 温江区天府金府路中段51号4栋1层1号温江区天府金府路中段51号3栋1层1号 继受取得 为发行人向成都银行沙湾支行借款提供最高额15,400万元抵押担保

  34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546号 发行人 59.49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36号 继受取得 无

  35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594号 发行人 59.49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37号 继受取得 无

  36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 发行人 59.49 城镇住宅用地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 继受取得 无

  37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573号 发行人 59.27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50号 继受取得 无

  38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537号 发行人 59.27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51号 继受取得 无

  39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552号 发行人 59.27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52号 继受取得 无

  40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524号 发行人 70.05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74号 继受取得 无

  41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591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96号 继受取得 无

  42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698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97号 继受取得 无

  43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646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98号 继受取得 无

  44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564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100号 继受取得 无

  45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 继受取得 无

  46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682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102号 继受取得 无

  47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738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103号 继受取得 无

  48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727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104号 继受取得 无

  49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710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105号 继受取得 无

  50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718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106号 继受取得 无

  51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605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107号 继受取得 无

  52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611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108号 继受取得 无

  53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635号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机动车位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109号 继受取得 无

  54 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 发行人 61.74 城镇住宅用地 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地下室-2层 继受取得 无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含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该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承租)存在租赁情。